覃法官,真是太感谢你们了,多亏你们不辞辛劳地为我们的案子到处奔波,不仅维护了我们的合法权益,更是挽救了我们这个家庭……”7月25日上午,一起离婚纠纷案件当事人申某的父亲走进石门县人民法院壶瓶山法庭,亲手将锦旗交到承办法官覃道敏的手中,用质朴的方式表达了对法庭干警们深深的感激之情。
原告申某与被告林某于2014年6月在浏阳市民政局登记结婚,婚后育有两子。由于婚前缺乏了解,婚后两人经常因家庭琐事发生争吵,而林某不仅吸食毒品,还多次且正在监狱服刑,极度缺乏家庭责任感,申某为维系家庭身心疲惫,无法忍受,无奈之下,向法院请求解除婚姻关系。
壶瓶山法庭受理此案后,承办法官覃道敏第一时间向双方当事人的户籍地了解情况,得知林某系浏阳人,现因刑事案件正在江西省赣西监狱服刑。
覃道敏考虑到被告在监狱内服刑这一特殊情况,案件处理稍有不慎,不仅不能化解离婚纠纷,也不利于孩子的健康成长。为了有效解决这起离婚纠纷案件,覃道敏决定在林某所在的监狱进行庭审,在充分做好前期准备工作后,覃道敏带领办案团队前往监狱开展调解工作。
在调解过程中,承办法官覃道敏了解了林某的服刑改造情况,征求了他对离婚问题及子女抚养的意见,耐心细致地向林某解释了夫妻双方在婚姻关系中的权利义务,以及父母对子女的抚养义务。林某认识到申某独自维系家庭的艰辛不易,对自己的行为深感后悔和自责,不仅伤害了夫妻感情,也未尽到父亲应尽的责任与义务,表示能够理解申某的离婚诉求并同意离婚。最终,在法官的调解下,双方就离婚、孩子抚养、债权债务等问题达成一致意见,这场离婚纠纷得以圆满化解。
一面锦旗,寥寥数语,表达的不仅是群众对人民法院工作的肯定和认可,更是一份激励和鞭策。石门法院将继续坚持和发扬新时代“枫桥经验”,以“如我在诉”的服务理念,主动担当作为,以优质、高效、便捷的司法服务,努力回应人民群众对司法工作的新要求、新期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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